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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弥勒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运输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 正文内容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弥勒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YNYG2020-1125 招标编码:CBL_20201209_10426028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弥勒天源酒店
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弥勒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5:禽肉类供应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弥勒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YNYG2020-1125
2.3服务内容:本项目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弥勒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项目,现对(标段5:禽肉类供应服务)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3年(2021年至2023年)。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即:招标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年度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5价格确定方式及结算方式:1.供应商及价格确定方式:招标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根据经营需要的食品原材料按批次定期向各入围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入围供应商应按报价通知要求报价(所报价格为包干价,含税费、运输费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原则上该批食品原材料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批次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商。若出现某个食品原材料有两家及以上的入围供应商报价相同,且为最低,则由招标人自行从中确定该批次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商。若报价最低供应商的食品原材料达不到招标人需求部门的要求,需求部门有权不选择该供应商供货。招标人不承诺每一位入围的供应商均能获得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权。各入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同时不得联合其他入围的供应商串通报价,轰抬价格。如出现上述情况,经招标人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资格。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2.6服务地点:弥勒天源酒店
2.7服务质量要求:
1.禽肉类保证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有地方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一次充好或替代产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经过使用部门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和试用检验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酒店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酒店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酒店正常运转,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需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酒店。
6.供应商供应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供应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则需要提供 2019年12个月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自行承诺)。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0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019年10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无须提供。注: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0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无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招标方供应商黑名单库。
(7)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
4.2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接受远程报名,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名的,请投标申请人将以上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并在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发出电子招标文件。远程报名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时补交一份纸质报名资料,并补填报名登记表。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0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弥勒市。
5.2招标人于2020年12月30日下午14:30时在弥勒市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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