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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引风机及电动机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金山区招标

关 键 词:上海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 正文内容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引风机及电动机设备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11_11161292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1号、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
1. 闵行燃机项目机组调试工程 本期规划建设1×468MW+1×74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并预留扩建场地。投标人应完成招标人从基建安装直至完全竣工全过程的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调试工作。本工程第一台机组计划2021年11月投产运行,第二台机组计划2022年5月投产运行。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本标段调试及试运行周期长、工艺变化切换多等特点,合理安排进度计划,保证调试全过程中提供充足的人员、完备的设备和优质的服务。
2.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引风机及电动机设备采购 #2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1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备品备件合同签订后10个月。
3.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汽轮机及齿轮箱设备采购 #2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1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备品备件合同签订后10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文件价格(元)
1. 2020-QD-SHDL-0000-1-0039-1/1 闵行燃机项目机组调试工程 1批 包括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1×468MW+1×745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电厂工程的全部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项目和相关技术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本期规划建设1×468MW+1×74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并预留扩建场地。投标人应完成招标人从基建安装直至完全竣工全过程的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调试工作。本工程第一台机组计划2021年11月投产运行,第二台机组计划2022年5月投产运行。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本标段调试及试运行周期长、工艺变化切换多等特点,合理安排进度计划,保证调试全过程中提供充足的人员、完备的设备和优质的服务。 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1号 1000
2. 2020-QD-SHDL-0000-1-0039-1/2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引风机及电动机设备采购 1批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引风机及电动机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1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备品备件合同签订后10个月。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号 1000
3. 2020-QD-SHDL-0000-1-0039-1/3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汽轮机及齿轮箱设备采购 1批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汽轮机及齿轮箱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1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备品备件合同签订后10个月。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号 1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闵行燃机项目机组调试工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者保证体系证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火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5年内至少2台(套)300MW等级及以上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组调试工程的业绩,以上业绩所列项目必须有1年及以上机组良好运行的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0)项目经理资格: 必须具备电力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担任过300MW等级及以上联合循环发电机组调试工程项目经理的履历。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项目现场参与调试和现场管理的主要人员的情况(包括项目经理的获奖情况及各类资格证书)。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协调调试工程现场相关参与方的能力,并提供调试工程的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的等级、调试工程机组容量等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机组运行情况说明),以及机组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
(12)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火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引风机及电动机设备采购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需具备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动叶可调引风机设计制造能力,熟悉机组运行,具备提供自动化控制一体优化能力;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8.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设备生产厂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
9.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9.1 资质要求:无
9.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近5年内至少2台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动叶可调引风机设备的成功供货业绩,并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且已证明其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质保金付款凭证(或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9.3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的等级、设备容量等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上电漕泾1、2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汽轮机及齿轮箱设备采购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需具备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或配套汽电双驱汽轮机的设计制造能力,熟悉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运行,具备提供主机和汽电双驱汽轮机自动化控制一体优化能力;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8.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设备生产厂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
9.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9.1 资质要求:无
9.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近6年内至少2台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汽轮机设备或配套汽电双驱汽轮机的供货业绩,并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且已证明其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质保金付款凭证(或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9.3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的等级、设备容量等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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