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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设计勘察设计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 正文内容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设计勘察设计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
勘察设计总承包招标
(资格后审)
一、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勘察设计总承包进行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张芝山镇。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工程规模:以下每个工程分别签订相应的合同,单独结算。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彩林路(枫香路-枫杨路),道路全长约450m,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2)合欢路(开发区界-张江路),道路全长约620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m;
(3)槐杨路(枫杨路-玉兰路),道路全长约450m,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4)水松路(梧桐路-杏林路),道路全长约580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m;
(5)常春藤路(天星横河-杏林路),道路全长约600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m;
(6)柳杉路(玉兰路-紫薇路),道路全长约330m,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7)茶花路(槐杨路-枫杨路),道路全长约500m,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8)海桐路(羽杉路-水松路),道路全长约350m,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9)西一环(南二环-合欢路),道路全长约320m,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8m;
(10)紫薇路(通启路-枫香路、张芝山横河-银杏路),道路全长约1500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6m;
(11)紫荆路(通启路-银杏路),道路全长约2300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6m;
(12)彩林路(紫薇路-锡通大道),道路全长约994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m;
(13)柳杉路(紫薇路-锡通大道),道路全长约800m,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14)银杏路(S336-紫荆路),道路全长约450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m;
(15)河道建设2条:北横河、北二河等。
4、设计周期:详见《设计任务书》。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根据招标内容对道路进行勘察设计,设计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道路、桥涵、排水等主体工程;绿化景观、智慧智能设施、给水、照明及亮化、供电、交通设施、管线综合、通信、公交站台等配套工程,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报批手续,协助做好施工招标的配合工作,做好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下列两项之一:
(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如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为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若采取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规模的,可另行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拟派其他专业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组其他专业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规模和特点进行配置,至少包含交通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水利、电气、通信、造价、园林景观等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景观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0年12月31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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