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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粉磨站预粉磨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合肥招标

关 键 词:安徽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粉磨站预 正文内容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粉磨站预粉磨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14_11162131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粉磨站预粉磨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 招标条件
粉磨站预粉磨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0-10-3621),项目业主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粉磨站预粉磨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0-10-362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生产厂区内
2.5 建设规模: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粉磨站预粉磨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为水泥粉磨技改项目范围内,从两台套Φ3.8×13m闭路水泥磨现有的水泥配料(包括熟料、石灰石、粉煤灰、矿粉、石膏)库底配料秤开始到入水泥储存库输送斜槽截至的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的EPC总承包。
2.6 合同估算价:/
2.7 计划工期:2021年1月1号至2021年4月30日,第一套磨机所有安装结束;至2021年5月31日,第二套磨机所有安装结束。(注:考虑项目建设工作尽量减少对生产的影响,辊压机预粉磨系统安装至具备对接条件后,一台磨机停产对接,另一台磨机继续生产。待第一台磨机对接完成并投料试车正常后,再实施另一台磨机停产对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工期(工期为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投产的所有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8 招标范围: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粉磨站预粉磨系统节能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内容包括总承包项目所涵盖的所有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采用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规划、安全评价、环评等)、材料供应、设备成套、施工安装(含需拆除的原有设备设施)、试车(直至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技术文件移交、工程交付、缺陷责任等实行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9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制作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类似水泥生产线技改或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EPC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如合同材料不能体现重要评审因素,还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具有水泥工艺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泥工艺或建筑行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且施工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
注:
1)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2)类似业绩同3.1条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如为联合体,双方需按要求提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须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另一方需满足上述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承担,办理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合同谈判等事宜。
3.4信用要求: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包含;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4日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4日10时00分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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