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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采购入围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香港招标

关 键 词:黑龙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弹 正文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采购入围招标
项目编号:ZZ04263HW00020187
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采购入围项目
2、合同履约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3、项目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辖内所有网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采购数量:单价招标,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具备有效的企业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合法合规经营,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内资企业;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安装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外地企业应在哈尔滨市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佐证材料


6、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提供服务的在黑龙江省内售后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8、所投产品需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报告日期要

求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注:1、现金柜台防弹防砸复合玻璃,参考型号规格至少为:FDFZ-(3B/SB)-30 -II;2、外临街、临院窗户防弹防砸复

合玻璃,参考型号规格至少为:FDFZ-(3B/SB)-42-II);
9、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质量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必须具备产品质量责任保单,保单中需明确产品质量责

任保险的保险范围;
10、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本次投标产品保证每两年出具一次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电子产品质

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且型式检验报告需满足黑龙江省内各属地公安局的验收标准;
11、投标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查询,如被列入记录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自行对企业情况进行查询,并对查询情况作出情况);
1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行为,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

项目投标(投标人须自行对企业情况进行查询,并对查询情况作出情况);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6、投标人必须承诺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通过资质检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1日9时00分到2020年12月17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要求,根据本企业情况获取本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

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9时00分到2020年12月17日15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时30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获取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

用自理。
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斧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斧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外地企业应在哈尔滨市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佐证材料;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5)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6)售后服务工作人员社保证明;
(7)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8)型式检验报告;
(9)承诺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通过资质检验;
(10)投标企业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含:①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内资企业;②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安装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③具备所投产品的

质量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必须具备产品质量责任保单,保单中需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④承诺本次

投标产品保证每两年出具一次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且型式检验报告需满足黑龙江省内各属地公安局的验收标准;⑤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等符合本招标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特别说明:防弹防砸复合玻璃的型检报告包含防弹防砸透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1月6日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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