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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古城项目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来宾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武宣古城项目设计招标 正文内容

武宣古城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GXHM-2020-001(重)
招标人:武宣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90.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宣古城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武宣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宣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宣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HM-2020-001 (重)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武宣县文庙南面至黔江边
建设规模:此次规划主要涉及的规划区域位于武宣县文庙南面至黔江边 ,涉及面积:33.33ha(公顷)。
合同估算价: 90.0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定额期限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根据武宣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要求,《广西来宾市武宣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武宣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等规划和建设的基础上,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此次规划主要涉及的规划区域位于武宣县文庙南面至黔江边 ,涉及面积:33.33ha(公顷)。具体成果包括:武宣古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和图册。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内容需包含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 证 ;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化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 。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规划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资格或职称:工程师;
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资格或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资格或职称:工程师;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资格或职称:工程师;
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资格或职称:工程师;
园林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资格或职称:工程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其他要求: 无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 投标保 证 金
6.1 投标保 证 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6.2 投标保 证 金均须足额按时交纳,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 或工程保 证 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 证 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 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6.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 证 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 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不得迟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 证 金。【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 保 证 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 (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 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 月 5 日 10 时 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9.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10.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规划编制初稿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项目合同价总额的10%;
规划编制提交评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项目合同价总额的50%;
规划编制成果稿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100%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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