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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本部)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平招标

关 键 词:福建

2021-2023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 正文内容

2021-2023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本部)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16_537852193721139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1-2023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本部)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5-10-04D-2020-D-E22644),比选人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1-2023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本部)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1-2023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本部)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食品和蔬菜供应范围:仅限食材类商品,如果蔬、生鲜(鱼肉等)、冻品、干货、糕点、牛奶饮料、米面、油及各类调味品等可直接食用或加工后食用的商品(不含烟酒)。
1.3 到货地点:南平市。
1.4 签订合同类型:采购合同
1.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6 付款方式:每月一结,每月21日(12月为31日)乙方与甲方核对上月采购总金额,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按优惠后的价格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向甲方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零税率商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附上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销货清单。甲方需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验证通过后 2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率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参选。
2.4参选人提供以下专用服务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1、中选方所供货食品和蔬菜的范围仅限食材类商品,如果蔬、生鲜(鱼肉等)、冻品、干货、糕点、牛奶饮料、米面、油及各类调味品等可直接食用或加工后食用的商品(不含烟酒)。
2.4.2、中选方需已在当地拥有一处面积500平方及以上的综合卖场(超市)(必须提供资产证明:产权证或者租赁协议)。
2.4.3、中选方需在中选所在地综合卖场(超市)台席设置专门通道用于甲方采购食品和蔬菜的收银结算,专用通道开放时间与该门店营业时间一致,专用通道由甲方指定。
2.4.4、中选方同意甲方(含员工,下同)使用供餐卡进行记账消费,并享受该门店除消费积分外的所有优惠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立减、满额送券、阶段打折促销等。所记帐消费的货款由甲方收到中选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零税率商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经税务认证通过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4.5、中选方对消费的商品货款需按商品对应的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零税率商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5.6、专用通道收银人员由中选方负责,所需费用由中选方承担,收银人员应负责甲方购物的审核,非供应范围约定(详见本款第1小点)的商品不允许在供餐卡上消费,需购买人另行通过其它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2.4.7、专用通道消费机由甲方免费提供,所需线路、网络由中选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2.4.8、甲方有权不定期安排人员对中选方通过供餐卡消费的商品进行暗访,若暗访发现中标方超范围商品在供餐卡上进行消费,甲方有权拒付超范围商品的货款并中止本协议,且将中选方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再进行合作。
2.4.9、中选方如遇甲方因财务核算要求需对已提供且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零税率商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退票重开的,中选方应配合退票办理并允许退票重开。
2.4.10、中选方不得通过设置未回款信控额度来限制甲方员工供餐卡消费。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若发现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若有需要,参选方应提供样机演示。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0年12月20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包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09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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