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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陆运出口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莞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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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陆运 正文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陆运出口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陆运出口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陆运出口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邮政邮件收寄、分拣封发(含集包)、总包分拣、干线发运流程及相关业务规定,由外包服务商负责场地租赁、工艺设备和作业场地投资建设,完成邮件(总包)接收、总包开拆、收寄(扫码、称重)、分拣封发(含集包)、分堆、扫描、装卸车、实物及信息系统发运、安检等陆运出口中心业务全环节内部处理及其它延伸服务工作。本项目由外包服务商自行租赁东莞市大岭山白泥山中路13号物流园作为本项目的邮件处理中心,同时提供设备和服务。本项目招标人利旧设备免费提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划分标段: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编号:CGZX-ZB-2020-036A/ZTGDYZ020193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预(估)算费用 服务期 中标人数量 服务地点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陆运出口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7600万元(3年) 3年(经协商可续签2年) 1名中标人 东莞

 说明:
(1)投产前期预计日均业务量为10~20万件,大件及总包约占总业务量的10%。该预算金额和业务量仅供参考,不作为我方对该项目年度采购金额和业务量的任何承诺,服务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及自身能力等要素,以中标价按实结算。
(2)邮政根据外包服务商完成服务工作质量、数量以及双方约定的结算标准,经考核评估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月保底费用+月实际业务结算费用)。
(3)外包服务费为根据合同规定在外包服务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邮政应支付给外包服务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外包服务商承担的场地费用、员工工资、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工作服、税金、防暑降温、设备设施及维护、生产工具及物料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外包服务商应已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邮政无需再向外包服务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本项目的外包服务费包含所有邮件的处理费用,包括全部异常件、异形件、收容件的处理,后续外包服务商不可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异常件、异形件、收容件的处理费用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关内容(如邮政代办业务、物流代理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劳动力外包等)(若只有劳务派遣服务则不符合要求)。注:(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须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指邮件或货物类分拣、封发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不含纯粹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3.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1名。注: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社保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财务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6 信誉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12 月 16 日-2020年 12 月 26 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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