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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二次)招标
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市级现 正文内容
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人: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NHF[2020]11-10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中牟县雁鸣湖太平庄村
5.项目内容及规模: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以养殖澳洲淡水龙虾(蓝龙虾)功能为主,其中包含农田路网体系、农业设施装备体系、节水灌溉体系等的建设,具体建设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招标控制价:601.1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 证 明材料(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 证 明材料。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 证 明材料。其他拟配备项目组人员具有相关技术职称或岗位 证 书(以上人员相关 证 件须有效)。
4.信誉要求
①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查询日期需在本招标发布后有效,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内)。
②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 1 月 1日以来的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现代农业、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等方面项目业绩均可,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 明资料(可提供完税 证 明和养老保险完税 证 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 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 证 明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商丘市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 证 、委托人身份 证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证 、资质 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 、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 明资料(完税 证 明)、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建造师 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劳务合同、基本养老保险的 证 明材料)、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职称 证 书、劳务合同、基本养老保险的 证 明材料)、一份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核验真实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7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商丘市
五、特别声明
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 证 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第1、2、3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没收投标保 证 金;
(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被列入失信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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