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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场馆中央空调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体育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场馆中央空调 正文内容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场馆中央空调设计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5.0万元
受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托,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场馆中央空调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场馆中央空调设计
1.2 采购编号:A20201239
1.3 采购内容: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具体要求以竞磋文件为准)。
1.4 预算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6 设计周期: 方案经甲方确定后 30 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2财务要求
①供应商应提供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的相关材料;
②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中央空调设计业绩。(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应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
2.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暖通空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查)
2.5信誉要求
①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②对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然人查询以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网页。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2.6 其他要求:代表本单位参加磋商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具备提供以下资料的能力: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格证明资料1套(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③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的复印件;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⑤企业信誉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资料应参照“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
4.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请拟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下午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完整的获取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料发送后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确认后可获取文件,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4.3供应商应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 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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