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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空港明阳新城配套路网(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南宁空港明阳新城配套路网(一期)项目 正文内容
南宁空港明阳新城配套路网(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SXHR2020-GC-G2-037 招标编码:CBL_20201216_104325501
开标时间:2021-01-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50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空港明阳新城配套路网(一期)项目已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020-450112-48-03-0557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明阳工业区。
项目编号:SXHR2020-GC-G2-037
建设规模:东湖路北段、龙潭路东段、师园路东段、明阳三路续建工程、兴龙路中段、园艺一路东段、明阳一路东段、新桥一路南段、东湖滨水路路口工程、明凯明阳四路路口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 1750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12月至2021 年11月。
2.2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的实施以业主实际委托的为准)。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在职人员均可)。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桥梁或市政道路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无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职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 年12月16日16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5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1年1月12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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