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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三期项目1#楼及地下室、2#楼及3#楼连廊工程总承包招标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三期项 正文内容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三期项目1#楼及地下室、2#楼及3#楼连廊工程总承包招标
编号: AJN200743-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三期项目已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以关于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三期项目备案的函(教发司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药科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83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837.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楼及地下室、2#楼及3#楼连廊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5457㎡,地上建筑面积约21436㎡,地下建筑面积约4021㎡,共2栋,每栋8层。
2.1.3 合同估算价: 11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3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2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4月2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02月2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全部考虑外运)、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桩基(如有)、试桩(如有)、人防、地上地下土建及设备安装、水电安装、通风、消防、装修、智能化、变配电、电梯、室外工程(含室外管线、道路及绿化)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直至各类评审、审核、监测、试验、试车、验收合格、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其中设计含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方案设计及优化 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③方案报批、规划、初步设计(含概算)、人防、消防和施工图审查及验收、福英路临时施工出入口开设等行政部门手续办理;④本项目所有厂内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构件及相关水电管线等设计。本项目须按照苏建科〔2017〕43 号文、苏建函科〔2017〕1198号文,采用“三板”建造,满足江宁区装配式推进办对学校宿舍建筑装配式的要求。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
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施工企业 2019 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6月至2020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5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此项(2)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4.5分
设计文件:21.5分
商务标: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 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 设计说明: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1.3设计说明: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2.1总平面布局: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2总平面布局: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3总平面布局: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4总平面布局: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1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2建筑功能: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1建筑造型: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4.2建筑造型: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3建筑造型: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5.1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5.2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6.1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6.2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7.1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7.2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7.3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工程采用三板建造技术。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8.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8.2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6%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4.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回答),不参加答辩本项不得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1分)(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1分)(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1分。(满分1分)注:同时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其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注: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2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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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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