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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冻货、鸡蛋、蔬菜、调料、猪肉供应采购项目招标
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冻货、鸡蛋、蔬菜、 正文内容
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冻货、鸡蛋、蔬菜、调料、猪肉供应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773-2040GNJLHWGK3968/04-08
开标时间:2021-01-15
资金来源: 其它
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冻货、鸡蛋、蔬菜、调料、猪肉供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冻货、鸡蛋、蔬菜、调料、猪肉供应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040GNJLHWGK3968/04-08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冻货、鸡蛋、蔬菜、调料、猪肉供应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0万元
最 高限价:人民币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04包:冻货、05包:鸡蛋、06包:蔬菜、07包调料、08包猪肉供应
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1年(一年,即2021年 1月 1日至学校放寒假前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入围供应商数量:每包均入围三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04包冻货:
2.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生产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2.4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2.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加工许可证,应提供正式发 票;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必须具有从事冻货生产或批发经营,应具备固定经营门市批发经营点,中标后,供应的冻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退货,不可推卸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10不得直接接收特色档口的订单,私自为其供应并冻货,严禁现金结算。
05包鸡蛋:
2.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供应商应具有养鸡场并从事批发鸡蛋的能力(日产50箱产蛋能力);
2.4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测标准和相关规定;
2.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行业经营许可或生产加工许可,应提供正式发 票;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退货,不可推卸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10不得直接接收特色档口的订单,私自为其供应鸡蛋,严禁现金结算。
06包蔬菜:
2.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投标人应有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能力,并在供应蔬菜时提供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报告;
2.4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测标准和相关规定;
2.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行业经营许可或生产加工许可,应提供正式发 票;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中标后,供应蔬菜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退货,不可推卸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10不得直接接收特色档口的订单,私自为其供应蔬菜,严禁现金结算。
07包调料:
2.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调料生产或批发的经营者,应具备固定的经营门市批发经营点,并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
2.4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测标准和相关规定;
2.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行业经营许可或生产加工许可,应提供正式发 票;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具有从事调料生产或批发的经营者,应具备固定的经营门市批发经营点,并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
2.10不得直接接收特色档口的订单,私自为其供应调料,严禁现金结算。
08包猪肉:
2.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生产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2.4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2.5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必须从事生猪饲养或从事猪肉批发业务的商户,并具有固定摊位,能提供新鲜猪肉,投标人不得提供带有淋巴的血脖等部位的猪肉。每次供应时,应提供检验检疫单;
2.10不得直接接收特色档口的订单,私自为其供应猪肉,严禁现金结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1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信息须与
被授权人一致)}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5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保证金金额均为:人民币5000元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 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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