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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消防施工单位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消防施工单位 正文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消防施工单位招标
投资金额:350.0万元
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1年度消防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DA-SZYC-2020020)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1年度消防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1.2 建设地点:深圳市。
1.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此期间内发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消防工程施工委托书》有效。
1.4 单个委托工程的工期: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1.5 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本行的营业厅,生产用房、办公用房等室内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引入两家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1.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50万元。
1.7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中标单位数量:2家,份额比例为:55%:45%。
1.9 承包方式:承包人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必需之施工设备、人工、水电费、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措施费、场外临时租地费、场外加工材料运输费、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基金、风险、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1.10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11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注:已中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度消防设计单位采购项目的设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范围须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两项资质: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者人社部与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5、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人)(本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如纸质证书无法判定有效期,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或“失信被执行”记录已处理完成的除外,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截图。
2.7、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样本复印件或承诺函。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应答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合同)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与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收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
5.2本次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 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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