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相关信息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丰树溧水产业园环境整治招标
丰树溧水产业园环境整治招标 正文内容
丰树溧水产业园环境整治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25_578386345826304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丰树溧水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0]35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7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7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丰树溧水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
2.2工程地点:溧水区洪蓝街道丰树溧水产业园,东至华唐路、西至相邻地块、北至七里甸路、南至规划竹海(山)路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其他
2.6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1442.66万元
2.8招标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对丰树溧水产业园地块地基处理:清表约150325平方米、土方开挖清运约32万立方米、回填压实约10万立方米、现场土方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压缩模量不小于6Mpa,破除原有厂区下承台构筑物,渣土外运,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2.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50325 m2;根数:0 根;桩形:0 ;桩长:0 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6。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报名资格条件
5.1、投标企业: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企业和渣土运输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企业;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2、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企业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6月-2020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8)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0)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溧水区城建局核发的2020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2)投标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1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5)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16)关于资格审查其他备注:原件核查的三点说明: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5.3、渣土外运企业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南京市溧水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车辆、人员无被限制参与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企业所报的渣土外运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渣土外运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8)为了保证运力,企业在发布公告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新型环保运输车40辆及以上, (核准运输车辆数以主管部门备案数据为准、提供行政审批局批准的溧水区渣土运输企业备案表、原件核查),
9)并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新型环保运输车达到40辆及以上 (提供承诺书原件),
10)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驾驶人员(提供具有南京市渣土处置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南京市渣土运输驾驶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须列出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姓名、南京市渣土运输驾驶人培训合格证编号明细清单(提供南京市渣土运输驾驶人培训合格证编号明细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6月-2020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12)关于资格审查其他备注:原件核查的三点说明: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8.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2月25日8时23分到 2021年1月4日8时23分为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