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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路污雨水泵站二路电源配电工程电气施工招标
松山路污雨水泵站二路电源配电工程电气 正文内容
松山路污雨水泵站二路电源配电工程电气施工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一、招标条件
本〈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松山路污雨水泵站二路电源配电工程电气施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松山路污雨水泵站二路电源配电工程电气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松山路污雨水泵站二路电源配电工程电气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5日08时30分到2020年12月30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4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松山路污雨水泵站二路电源配电工程电气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SYYH2021-01YH-JW一KFSG-03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圈及投标保证金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金额为所投标包最高限价的2%(采用系数报价的项目为所投标包预估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必须提交,否则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3.3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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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设计项目: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缀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通用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承诺函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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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6.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6.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6.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6.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6.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6.1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6.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6.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专用资格要求:
3.8.l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在满足3.1一
3.7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专用要求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
“附件1专用资格要求表”。
3.8.2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取得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合同业绩须提供由项目单位和发包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0日8:30~16:30报名。
投标者在开标当天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公告要求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现场查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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