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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项目 正文内容

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项目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运行环境搭建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运行环境搭建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运行环境搭建项目
1.2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概况: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接入政务内网和雄安集团纪委办公网,同时由于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在传输数据的保密性和实效性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对机房的网络系统设备和环境提出了较高的标准,机房内安装的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及辅助系统设备等都是高精密设备,需要一个非常严格的操作环境,更重要的是只有保障网络系统可靠的运行,才能保证信息、数据的正确和安全,和保证通讯网络枢纽畅通无阻的正确传递这些数据、信息。
1.5服务内容:本项目要满足中国雄安集团纪委智慧纪检监察平台运行环境部署的需要,在雄安集团组建一套专用网络,实现平台对各委办局业务数据的交互和共享,包括但不限于:
(1)将管理服务间部分空间改造为设备机房,在新建机房内部署设备机柜、UPS电源、接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设备。
(2)智慧纪检监察平台运行环境部署,主要包括应用服务器、终端计算机、防火墙、杀毒软件、数据安全交互网闸等软硬件设备,以及办公室网络环境改造。
1.6服务期限:按比选人要求,在60日历天内保质完成。
1.7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比选人的验收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2.1.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专项资格要求
2.2.1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业绩最低要求:申请人近3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包含: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中的任意一项。
2.2.3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包括附注部分。
2.2.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1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②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③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④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选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⑤被本项目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⑥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2.2.5其他要求:无。
2.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文件下载:公告发布至2020年12月30日15: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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