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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C2风光项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
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 正文内容
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C2风光项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
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C2风光项目使用林地及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 HNZB2020-12-31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B2、C1、C2风光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人为华能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B2、C1、C2风光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境内。主要分布于芦家湾、毛井、小南沟、南湫、罗山川等几个乡镇。
2.2 服务内容:
2.2.1完成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B2、C1、C2等6个风光项目中每个项目的风电、光伏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2.2组织完成评审会,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邀请专家、汇总材料和汇报等,通过专家评审组对首批6个风光项目中每个项目风电、光伏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每个项目需出具单独的评审意见,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论证成果。
2.2.3以招标人的名义填写6个风光项目每个项目的风电、光伏建设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草原)申请报告,完成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草原)审批相关流程办理,负责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对每个项目核发的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
2.2.4资料移交齐全(含电子版),通过甲方确认同意。
2.3 服务期:
2.3.1 工作安排: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人提交编制《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相关工作安排,进度计划,时间节点控制及报告成果评审时间安排等计划,并提供编制报告所需资料清单。
2.3.2 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根据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6个风光项目前期的工作进度,适时开展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等工作。具体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3.3进度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包含A1、A2、B1、B2、C1、C2等6个风光项目,需要分别编制每个项目风电建设、光伏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分别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方项目要求)。由于每个风电和每个光伏项目的设计进度各异,所有报告需分阶段分别编制和上报,中标方每接到招标方1个项目的开工通知,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投标方负责现场踏勘、测绘,与涉及的各级政府沟通,进行资料收集、梳理等工作。
2.4.2 投标方负责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B2、C1、C2等6个风光项目每个项目的风电及光伏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4.3投标方负责召开评审会,邀请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组对每个项目风电、光伏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每个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2.4.4 投标方负责以招标方名义办理每个项目的风电及光伏建设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草原)相关审批,负责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对每个项目核发的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占用征收林地及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两个及以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使用草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业绩,同步取得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使用林地及草地审核同意书。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 12 月 23日 9::00时起至2020 年 12月 28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1月 4日 16时 00 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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