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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运会食品检测设备购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成都招标

关 键 词:四川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运会食品检测设 正文内容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运会食品检测设备购置项目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运会食品检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运会食品检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12020003474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运会食品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招标  
预算金额(元) 8200000
最高限价 82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为大运会食品检测使用,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和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第一包:
1.仪器制造商有授权维修工程师,授权维修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该系统,确保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培训操作技术人员。
2.仪器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提供培训中心,培训用户的操作技术人员(2人次/台/不少于四天)。
3.维修响应:中标人应在4小时内对用户的要求作出响应,并确定负责维修的工程师名单及服务时间,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
4.仪器制造商有授权技术支持工程师,协助采购人进行方法开发。
第二包:1.仪器制造商有授权维修工程师,授权维修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该系统,确保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培训操作技术人员。
2.仪器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提供培训中心,培训用户的操作技术人员(2人次/台/不少于四天)。
3.维修响应:供货方应在4小时内对用户的要求作出响应,并确定负责维修的工程师名单及服务时间,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
4.仪器制造商有授权技术支持工程师,协助用户进行方法开发。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方案、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实施验收。同时将遵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若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第一包:1.质量保证期:按招标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24个月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所有必要的服务及配件。
从仪器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为仪器缺损索赔期。当仪器性能发生显著降低,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时,要求换货。 第二包:1.质量保证期:按招标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24个月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所有必要的服务及配件。
2.从仪器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为仪器缺损索赔期。当仪器性能发生显著降低,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时,要求换货。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2.采用进口设备参与投标的,需取得设备原生产厂商或其在中国地区的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25日到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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