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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罐子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眉山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漏罐子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 正文内容

漏罐子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28_592581837161676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漏罐子配套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标段招标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漏罐子配套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眉彭发改招管【2020】1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兴城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兴城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彭发改招管【2020】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红星社区   
2.2 建设规模: 本次扩建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8.49亩(约1889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2549.3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主席台及辅助用房、门卫室、地下室、绿化、停车场等。    
2.3 总投资: 6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水工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设评审、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后期施工配合相关服务工作等(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图审费用全部由设计单位承担;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由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承担费用)。(2)施工: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勘察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设计需求。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①勘察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④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施工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设计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3年具有 0 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联合体中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6日 09:00至 2020年12月30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9日 9 时 30分,开标地点眉山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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