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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城区太阳能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太阳能

扶绥县城区太阳能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正文内容

扶绥县城区太阳能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扶绥县城区太阳能路灯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扶发改字﹝2020﹞396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þ设计、þ采购、þ施工、 þ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扶绥县城区太阳能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 采购 - 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CZZC2020-G2-30133-GXCR
建设地点:扶绥县在贤仕路、茶柳村至屠宰厂道路、江滨路、步行街、祥和新城前道路、八一广场、左江亲水栈道等城区道路。
建设规模和内容:拟在7条城区道路安装配套路灯,其中贤仕路改造LED路灯143盏,江滨路改造LED路灯46套,祥和新城前改造LED路灯13套,左江亲水栈道二期改造LED路灯24套;茶柳村至屠宰厂新建太阳能路灯61套,步行街太阳能路灯12套,八一广场新建太阳能路灯24套 。
项目总投资 :约 462.41万元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45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备采购内容包括: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甲供材除外);施工内容包括:新路灯安装、更换旧路灯、新建路灯基础、埋设路灯穿线管、变压器供电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且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设计和施工方)最近三年(2017~2019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1  月 28 日17时00分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1  月  29  日10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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