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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农家书屋示范点改造建设及图书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体育

涵江区农家书屋示范点改造建设及图书招 正文内容

涵江区农家书屋示范点改造建设及图书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闽博能字第20201202 招标编码:CBL_20201228_104495609
开标时间:2021-01-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2.5915万元
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涵江区农家书屋示范点改造建设及图书招标,对下列所述货物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已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报价。
1、项目编号:闽博能字第20201202
2、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备注
1 涵江区农家书屋示范点改造建设及图书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1 业主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 225915元 
2.1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
2.2付款方式:a、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款中标金额的95%,
b、尾款5%待验收合格后无其它未了事宜后一次性付清。
2.3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贰拾贰万伍仟玖佰壹拾伍整(小写)225915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确定中标供应商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点。
本次招标邀请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莆田市拼久久商贸有限公司、莆田市博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描述
投标函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特定条件:
5、时间安排、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月4日9:3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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