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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教育

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 正文内容

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公告
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招标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相关工作,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获相关部门批复。受华坪县财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华坪县 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组织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丽荣德采招2020-12-1093号
2.2、项目名称: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达到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入围,入围后采购人和采购人指定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委托服务。采购服务范围见下表:
序号 品名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暂估) 备注
1 大米 市斤 480000 (采购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大米、鲜米线、食用油、面粉、鸡蛋单价将作为投标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后结算费用的执行标准,不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猪肉、蔬菜和配料等的价格由教育主管部门监督,采购方与中标人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及市场价格确定,数量按每月实际用量计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 鲜米线 市斤 140000 
3 食用油 桶 13000 
4 面粉 市斤 150000 
5 鸡蛋 市斤 65000 
6 猪肉 市斤 180000 
7 蔬菜 市斤 350000 
8 配料 / 需求量不定 
2.5、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入围期限):自2021年 03 月 01 日-2022年 07 月 15 日(按采购人日常需要量配送)。
2.7、入围供应商数量: 6 家 。
2.8、交货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2.9、其他说明。
2.9.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9.2、采购用途:华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
2.9.3、招标项目的性质:企业采购;
2.9.4、招标期限:5个工作日;
2.9.5、限价:本项目采用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2.9.6、质量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生产和供货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
3.1.5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1.6禽蛋肉类产品须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应出具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4.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4.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4.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 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时,报价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5.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3.2 授权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3.3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3.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3.5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4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01 月 21 日09时00分。
6.2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6.3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报价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6.42021年 01 月 21 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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