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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山水大酒店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
福建山水大酒店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正文内容
福建山水大酒店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30_601774641611980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GC[GK]FS2020031
项目名称:福建山水大酒店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60.295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295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最高限价
(元) 采购单位
一 1-1
福建山水大酒店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02955 福建山水大酒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无法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若能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则无需提供承诺函。【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①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及人员列表。);
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招标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1.5-7强制要求或认证(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均须提供国家规定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包一:其它资格条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释义:(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材料,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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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1.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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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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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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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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