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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汉兴株洲油氢电综合智慧能源站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沙招标

关 键 词:电力

五凌电力汉兴株洲油氢电综合智慧能源站 正文内容

五凌电力汉兴株洲油氢电综合智慧能源站PC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30_11165188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五凌电力)
资金来源: 其他 
五凌电力汉兴株洲油氢电综合智慧能源站PC项目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发包方)简介
五凌电力本部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是湖南省最大的清洁能源开发经营企业。多年以来,五凌电力始终遵循国家政策导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中央新发展理念要求,坚持清洁发展不动摇,积极推进“深度开发水电、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和电站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战略,提出并致力于“打造三个标杆(集团公司运营管控型标杆、国内水电管理行业标杆、集团公司新能源区域运营管控标杆),建设一流清洁能源智慧企业”战略目标,立足湘黔,面向全国,走向国际,稳步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截至2020年3月,公司在运装机778.19万千瓦,其中水电486.07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新能源172.12万千瓦。员工总数2400余人,公司下属14个直管电厂,54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个分公司、事业部,1个代管公司(黔东公司),产业分布在湘、黔、新、宁、甘等全国12个省(市)。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金月路和金龙路上,临近氢气用户五矿集团株洲硬质合金厂(601)新马厂区,总占地21600㎡(围墙内),建设用地由园区完成场地平整。本期项目主要建设集制氢、加氢、加油、充电、车棚光伏、垂直轴风电、智慧路灯、VI(展示系统大屏)等一体化的油氢电综合智慧能源站,同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站房、场站区(含罩棚、加氢加油岛)等公用工程设施。一期制氢采用200 Nm3/h撬装天然气制氢设备,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五矿集团株洲硬质合金厂等企业供氢。项目建有站内储氢及加氢设备,日加氢能力为500kg(12h计),可为株洲市即将上线的10台氢能示范公交车提供氢气,富余氢气通过灌装方式零售。项目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加氢站为三级加氢站,合建后为二级加油加氢站,项目加氢站、加油站及充电桩同步提供加油、充电等综合能源服务。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2021年6月30日实现竣工,7月30日实现达标投产(如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延期开工,相应完工工期同步顺延)。
2.4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工程量为天然气制氢站、加氢站、加油站、充电工程等相关设备和设施的PC工作,主要包括(不限于)如下内容:
(1)制氢站:装配一个200Nm3/h撬装天然气制氢装置,通过对原料天然气烃类转换提纯后,形成质量合格的氢气通过管道输送给站内加氢站和周边硬质合金工厂用户。其中,制氢设备(含天然气制氢及提纯装置)由发包人提供,出厂后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检验试验费等由承包人承担。
(2)加油加氢站
1)加氢站
提供35MPa高压气氢加注服务,设储氢装置2套(20MPa水容积14m3,45MPa水容积9m3),氢气压缩机2台(20MPa排气量:250Nm3/h;45MPa排气量:550kg/12h),卸氢柱1台,双枪加氢机1台(加注压力35Mpa,预留70MPa位置),冷水和冷却机组各1台;属于三级加氢站。新建一层站房1座,设营业室、办公室、配电机柜间、维修备件间、卫生间、盥洗室等功能间。
2)加油站:提供柴油、92#、95#汽油加注服务,设置2台20m3地下双层柴油储罐,1台20m3地下双层汽油(92#)储罐,1台20 m3地下双层汽油(95#)储罐油罐,同时新建2台4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2台4枪四油品汽柴油加油机,并配套建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3)充电桩工程:本项目设置7个直流60kW充电桩及1个交流15kW充电桩供小型车辆充电。
(4)清洁能源工程:
1)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方阵、逆变器、交流配电柜等组成;逆变器、交流配电柜均安装在站房配电间内。
在站房屋顶上安装光伏组件48块,综合办公楼安装光伏组件62块,组件型号均为415W;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约为45.65kW。
2)风力发电
本工程设置2台垂直轴风力发电机,每台功率2kW,用于支撑厂区道路照明等用电需求。
3)智慧路灯:6座。
4)综合用能:采用制氢设备所提供的中变气通过板式换热器进行换热的形式获得热源,给综合办公楼、营业大厅供暖。
(5)自动控制与监控系统:中控室设在综合办公楼一楼,采用PLC控制系统,现场控制点压力、温度、流量等数据采集与传输至控制室集中显示,实现各控制系统的控制及相关联锁保护功能,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PLC控制柜及操作系统、操作员站、控制逻辑、实现中控室监控、数据远程传输、工业电视系统、UPS供电、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具体要求见初步设计文件。
(6)综合办公楼:包括综合实验室、分析检测中心、产业展示中心以及会议中心,共设置四层,总计1683.17m2。综合办公楼建筑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空调系统、VI(展示系统大屏)等,其中装修方案及VI(展示系统大屏)技术要求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7)公用工程设施包括:站房(营业厅)、低压储氢罐、充装间存放间、氢气瓶组区、高压氢气储罐区、油罐区、氢压机区(罩棚)、拖车固定车位、集中放散管、顺序控制盘、加油加氢罩棚、配电室、箱变、空压站、供水站房(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冷水机冷冻机区、充电桩区、污水提升池、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洗车机等工程设施的设备材料供货、土建施工(含装修)和安装。
(8)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过程进度款及结算款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如因安评、环评、调规等政策原因导致某项工程不能开工建设,该项工程相关费用从合同中扣除。
(9)以上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供货、仓储管理、土建及安装施工、工程保险、本工程内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机试车及投料试车、连续正常运行72小时并进行性能考核(试运行指标满足第五章1.3节性能保证指标)、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消缺、全系统运行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其中:
1)设备供货
制氢设备(含天然气制氢及提纯装置)由发包人提供,制氢设备出厂后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检验试验费等,其余设备及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其他相关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直至投运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建筑、安装工程
本项目所有建筑、装修、安装施工、单机试车、调试、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3)验收及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试验;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报验、报检及注册;移交生产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现场协调服务等。同时也包括设备到货检验;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监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设备到货检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PC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商共同参加。
完成招标范围内及达标投产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保险及风险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必须以项目公司名义支付的费用、税金以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入投标总价,由发包人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税金收费标准据实进行支付,暂列金额在合同竣工结算时从合同总价中全额扣除。
2.5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必须具有的施工资质如下:
(1)制氢站、加氢站施工要求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压力管道GC1级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加油站施工需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充电桩施工需要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内必须同时或分别具有1个及以上制氢装置项目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加氢站项目施工业绩、3个及以上加油站项目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近5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制氢装置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3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和安全B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2技术负责人:具备化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执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1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4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5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6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3.4、3.9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3.2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3.3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3.6、3.7条规定。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发包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2 发包人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10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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