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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卷烟厂精准能源管控系统建设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武汉招标

关 键 词:湖北

武汉卷烟厂精准能源管控系统建设招标 正文内容

武汉卷烟厂精准能源管控系统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HBCZ-19121185-202517
开标时间:2021-01-21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董决[2019]3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汉卷烟厂精准能源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BCZ-19121185-202517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包,中标人数量为一家。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武汉卷烟厂精准能源管控系统建设 703.8466万元 1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4.1交付期限:
1)硬件设备到货、调试,安装6个月内完成;
2)项目整体上线试运行3个月后方能启动验收程序;
3)整体项目建设工期在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2.4.2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两年。
2.5项目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能力或能够增值税专用发 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精准能源管控系统开发建设工作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工作范围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不允许发生改变。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将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4日08:30时至2021年1月8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1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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