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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清河油区2号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体化泵站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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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 正文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清河油区2号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体化泵站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委托,对(重招)2020年江汉本部一体化泵站标准订单所需一体化泵站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120-2399-17902-B1
 2.项目内容:(重招)2020年江汉本部一体化泵站标准订单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一体化泵站\Q=1000m3/hH=8m37kW含控制箱
 
1.00
 

 
包1-1
 
    
2
 
一体化泵站\Q=10m3/hH=10m5.5kW含控制箱
 
1.00
 

 
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清河采油厂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承诺必须按照本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图纸。 2.投标人需承诺在接到用户的质量诉求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在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处理。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销售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发票。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时间:2021年1月4日 至 2021年1月12日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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