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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项目平江公司补给水取水泵房工程招标
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项目平 正文内容
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项目平江公司补给水取水泵房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35/16-SG-0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余坪乡范固村
一、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平江公司补给水取水泵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5/16-SG-0902
平江公司补给水取水泵房工程
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补给水泵房工程建安施工。
新建2×1000MW煤电项目,补给水泵房零米以上平面尺寸为27.5×12.0m,高10.0m,零米以下平面尺寸为22.0×8.5m,深22.20m;泵房内设5台补给水泵,本期安装3台,2运1备,预留2台位置二期安装。主要范围:补给水泵房建筑及安装工程,补给水泵房及配电间、取水明渠及取水口、部分补给水管线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原排水渠改道工程、防洪补救措施工程等。计划工期12个月。
15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平江公司补给水取水泵房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承接且已完工的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涉水工程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上述证明性材料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
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且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涉水工程项目经理经验,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提供2020年度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项目经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委任书、合同文本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合同中有项目经理姓名)。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6.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二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及以上责任,或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2)近一年(2020年-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或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8.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31 11:40到2021-01-09 。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31 11:40到2021-01-09 。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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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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