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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 正文内容

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450681ZB2012036 招标编码:CBL_20210108_104546968
开标时间:2021-02-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1690.05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东兴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0〕138号《关于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0〕246号《关于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1〕4号《关于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450681ZB2012036
建设地点: 东兴市东盟大道(红石沟至边贸大道段),新华路(长湖路至河堤路),友好大道(进城大道至二桥门楼)。
建设规模:拟改造道路总长约 9985 米,道路红线宽分别为 34 米、49 米、50 米,改造总面积约 31945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共 292543 平方米,人行道改造 14098 平方米;敷设电缆管道共 17924 米;配套完善交通、绿化、充电桩等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车道路面改造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电力管道敷设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11690.05万元。其中设计费:112.47万元;建安工程费:10984.39万元;暂列费用:593.1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为 36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2 月至 2022 年 2月。
2.2招标范围:东兴市迎宾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具体内容:(1)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3)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8 日09时30分,地点为 防城港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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