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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垦九曲湾大酒店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宁招标

关 键 词:广西

广西农垦九曲湾大酒店勘察设计招标 正文内容

广西农垦九曲湾大酒店勘察设计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农垦九曲湾大酒店勘察设计项目业主为广西农垦九曲湾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西农垦九曲湾农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2020]1101211
建设地点:广西农垦九曲湾农场有限公司三分场板栗山(昆仑大道与蓉茉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为8114.41㎡,规划新建建筑占地面积为2020㎡。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为31487.98㎡,包括地上建筑面积为24025.53㎡,其中:1号楼共21 层,1-6 层为酒店休闲配套功能,7-20层为酒店客房,21层为多功能厅,总建筑面积为21495.93㎡;2号 楼、3号 楼共3 层,均为酒店辅助功能,建筑面积为1857.6㎡;4号 楼共2 层,主要为餐厅功能,建筑面积为67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586.65㎡;机动车总停车数为215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数30个,地下停车数185个,建筑密度24.90%,容积率2.96,绿地率30% 。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23157.5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4951.83万元,设计费约为414.672万元,勘察费约为45.1124万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为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基坑支护设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案咨询、海绵城市设计咨询、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相关的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任务,考核期内设计合同金额达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3.3 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3.4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法院判决后不执行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近五年来主提供累计超过十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作,该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6 其他要求:勘察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建筑、结构、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和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各联合体成员都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参加本次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各自的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勘察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3获招标文件的材料及方式: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满足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④勘察专业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证、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件证(授权代理时提供)、以上拟投入人员在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核查)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9日9时30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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