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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辆临时租赁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郑州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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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 正文内容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辆临时租赁项目”招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辆临时租赁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ZDGTJCD2020CL1230-6-1
         
(招标编号:ZZDGTJCD2020CL1230-6-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辆临时租赁项目”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ZDGTJCD2020CL1230-6-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段生产运营成本。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段管辖范围内
招标内容与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车型
1 车辆临时租赁项目 详见附件

招标要求及说明:(带★条款为重点条款,出租方必须满足条件)
(1)车辆及司机租赁:汽车租赁公司负责出车,出司机,并承担司机的工资、过路费、加油费、餐费、违章罚款费用,我方负责支付运输服务费即可。投标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若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及其它安全事件,于我段无关。投标方须自行解决,并调配相同车型继续为我段提供服务。如造成我段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车辆租赁:汽车租赁公司负责提供车辆,并负责车辆保养、保险、正常维修、年审费用。我方负责出司机,并承担司机的工资、过路费、加油费、食宿费、差旅费、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投标方提供车辆服务期间发生的车辆正常维修费、保养费、年审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安全事件,投标方需配合我段处理相关事宜。
(3)本次招标分车型确定租车每天单价及24天一台车租赁单价。根据我段实际用车数量和天数,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投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4)★本次招标汽车租赁服务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施工、作业时运输作业人员和工机具。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24小时,含节假日),服务范围是我段管辖范围内郑州、商丘、洛阳、焦作、长治、三门峡、开封、晋城等地区的区间作业,投标方应在以上地区设置有固定办事处,必须满足我段用车需求及具备1小时内车辆到达服务地的能力,且提供承诺书。
(5)★正常施工用车时我单位提前1天通知出租方用车时间、地点、数量,投标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将车辆安排到位,事故应急情况下等特殊情况用车时投标方必须1小时之内将车辆安排到位。
(6)★投标方所提供车辆必须加装定位、轨道记录装置,车辆备品备件齐全(工具箱、防滑链等)所用车辆必须要保存行车轨迹与记账记录一一对照。
(7)招标后,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汽车租赁服务费以此次中标单价,按实际用车车型、数量和天数结算费用,每天的服务周期为0:00-24:00。
(8)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供车辆,保证我段用车。投标方如有2次不能满足我段车辆使用,影响生产、施工的,将进行责任追究,按中标价格的双倍赔偿我段损失,并解除合同。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71号文件规定,对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9)确定运输服务合格后,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按照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对招标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车辆租赁业务和车辆驾驶员服务。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
3.投标方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员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每个座位保额不低于5万元。投标方提供的车辆购置年限不得超过6年,且累计运行公里不得超过10万公里。投标时携带自有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原件备查。不得使用事故车辆或车辆技术性能不达标的车辆。
4.投标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动力系统须为燃油类型,投标方自有车辆(投标方为车辆所有人),5座客车不低于20辆,7座客车不低于20辆,8座—17座客车不低于15辆, 3.8米双排工具车不低于5辆。
5.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车辆的相关证件彩色扫描件,并携带原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备查,同时提供近2年内大型企业车辆租赁业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投标方保证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不低于30名,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司机必须有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车型,无吸毒史,且驾龄不得低于5年,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7.中标方承担保险费、车船税、车辆年检等相关固定费用。
8.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由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及资信良好证明。
9.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在各行业无不良业绩。在产品交验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行业及投标文件要求时,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投标人须附相关声明和信用中国、信用企业网络截图。
10.投标人须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11.必须在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报名登记。
12.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交付地点和时间: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当天内送达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指定地点。运杂费和包装费由中标方负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1月10日至2021年1月17日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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