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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工程监理招标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工程 正文内容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工程监理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工程已由长新发改字【2020】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东至盛德大街,南至龙湖大路,北至明溪路;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54500平方米。
2.4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阶段、审计结束止;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6质量标准及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成果文件要求:1.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根据甲方需求2.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3)其他要求
2.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2.8招标控制价:64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监工程。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8人,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监工程,且为本单位人员。
3.4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6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财务要求:近3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9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1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10月及11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5标书中附本项目全部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其他主要人员信息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09:00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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