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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赣州赣州分公司沥青和水泥预制管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赣州赣 正文内容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赣州赣州分公司沥青和水泥预制管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MBEC-Z-2020-2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沥青和水泥预制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蓉江新区生态路等市政工程投资设计施工管养一次性招标(二标段)项目二工区,总营销额约3.15亿元人民币,暂定工期为700天。主要施工内容有:滨江路呈南北走向,二工区段南起赣南大道(设计起点桩号K3+677.42),终点至芍药路(设计终点桩号K10+175)。道路全长6.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宽34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道路横断面由近江侧至远江侧依次布置:3.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7.5m(行车道)+3.0m(中分带)+7.5m(行车道)+1.5m(侧分带)+ 3.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
2.2招标内容:沥青和水泥预制管。具体投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沥青混凝土: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商的授权。
3.1.2生产能力:代理商有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或协议,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沥青混凝土的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建设项目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
3.2水泥预制管: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代理商有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或协议,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水泥预制管的能力。
3.2.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2.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 1月 18日,每日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茂名分公司1号常减压装置常减压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1号常减压装置常减压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1号常减压装置常减压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茂名2020]7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茂名分公司1号常减压装置常减压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分公司1号常减压装置常减压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炼油分部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新增烟气余热回收系统以提高1号常减压装置常压、减压加热炉的热效率。
2.4建设投资:1697.52万元(不含增值税);标段合同估价金额359.94万元(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212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茂名分公司1号常减压装置常减压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中交、交工验收、专项验收各阶段内工作;协助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工程质量问题,直至考核结束;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消防专业工程、桩基检测、无损检测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持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安全负责人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C证),2015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
(4)质量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20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7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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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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