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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铁塔高点监控设备及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铁塔

发布时间 :2021-01-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铁塔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高速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铁塔高点监控设备及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铁塔高点监控设备及施工供应商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铁塔高点监控设备及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比选。
1.2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COP15大会安保科技信息化铁塔高点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1.3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入昆警务站前5公里路段、大流量易堵节点路段、环昆分流管控点、长下坡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等75个视频高点监控点共110个摄像头的建设, 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3110169.17元,具体采购明细及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1.4成交人数量:中标人1家。
1.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且开工令下达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前端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保证监控视频正常接入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平台,服务期5年。
1.6质保期:产品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产品。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2参选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参选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至少提供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或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的类似业绩提供单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以框架协议计数。
2.5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人员:
(1)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2020年11月或12月或2021年1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参选人,社保未标示或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2.6参选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参选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该项目参选。附天眼查控股关系截图。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5)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记录,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比选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比选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2.9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20日08时00分至2021年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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