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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9个车站商业开发区和站厅交界口新增摄像头项目(2020年)招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9个车站商业开发 正文内容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9个车站商业开发区和站厅交界口新增摄像头项目(2020年)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苏轨运招(01)2020-72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120_10457553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9个车站商业开发区和站厅交界口新增摄像头项目(2020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01)2020-72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在2号线大湾站、富元路站、蠡口站、徐图港站、阳澄湖中路站的运营与商业开发交接的运营区域分别设置1台枪型摄像机;在2号线陆慕站运营与商业开发交接的运营区域设置3台枪型摄像机,1台球型摄像机;在2号线石路站运营与商业开发交接的运营区域设置1台球型摄像机;在2号线劳动路站位于站厅设备夹层的商业区1、2号出入口设置4台枪型摄像机,4台球型摄像机;在2号线盘蠡路站运营与商业开发交接的运营区域设置1台枪型摄像机。
本项目共计新增19台摄像机,其中枪型摄像机13台,球型摄像机6台,以及为满足2号线存在监控盲区的9个商业开发区与站厅交界处管理监控及站点管理需求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硬/软件、摄像机、编码器、交换机、所有线缆和配线(含成端材料、插头、插座等必需的材料及附件)等。本项目新增摄像机需接入各车站既有专用通信视频监控系统。
2、服务期限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三)投标人一般要求:
1、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采购或安装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且单笔合同金额须在5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5)项目经理要求:①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6)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②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采购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捌仟柒佰贰拾叁元肆角壹分(¥908,723.41)
(五)招标、资格预审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止;
2、递交预审材料起始时间:2021年2月4日 09:00,递交预审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0:00;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即为报名;
3、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2月4日10:00—16:30;
4、递交预审材料及资审地点:苏州市
5、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资格预审材料(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装订成册并封袋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数量提交并封装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提交材料如下:
(1)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注: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4)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采购或安装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且单笔合同金额须在5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6)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要求:①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7)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2月4日10:00—16: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补充佐证。招投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投标人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携带“苏城通”APP绿色码、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资格审查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等其他事宜。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七)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的,则全部入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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