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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度度液氨及工业氨水框架(单价)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成都招标

关 键 词:四川

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度度液氨 正文内容

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度度液氨及工业氨水框架(单价)招标
招标编号:ZY21-XN105-WZ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度度液氨及工业氨水框架(单价)采购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度度液氨及工业氨水框架(单价)采购二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2021-2022年度度液氨及工业氨水框架(单价),数量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止或下一期合同生效之日止送货的数量,具体起止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商务计价方式:本次采取框架(单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取一次性报出含税(13%增值税)到厂单价(投标产品单价+每吨到四川石化厂区指定接卸点的运杂服务费)作为框架合同单价的定价方式,分项报价须报出运杂服务费单价及运距(公里数)、吨.公里运输费率。如果当期市场价格平均值波动幅度超出±5%时,按《四川石化通用化工产品价格维护联动机制》(见附件2)进行调价;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按集中采购结果调整或终止。投标单价包括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增值税13%),合同期内的一切费用,须报出投标产品单价+运输费用。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投标价为产品投标价+到四川石化厂区指定接卸点的运杂服务费
无水液氨投标限价:4623元/吨(暂按)
工业氨水投标限价:1848元/吨(暂按)
(1)投标限价依据隆众网公开的2021年1月17日前一个月四川地区产品市场价格的月平均价4020元/吨,液氨按《四川石化通用化工产品价格维护联动机制》计算,氨水因塑料吨桶包装按四川石化1月17日计算结算价。
(2)如本限价与开标前15天隆众网公开的市场价变化超过5%(含),按《四川石化通用化工产品价格维护联动机制》计算的结算价为准。
2.5 交货地点及方式:液氨采用汽车槽车,交货地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仓库或自备电站现场;工业氨水按国家标准 HG1-88-81(工业用)浓度≥25%,运输和包装方式:塑料吨桶包装,或专用槽车运输,一般一批次到货5-10吨。
*2.6 供货周期:交货期须满足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三天内送货能力,遇节假日保证节前一次性满足不少于10天储备用量;具体起止日期及送货通知以买方通知为准。
2.7 .1投标人需承诺,近三年内,经确认投标人或被代理制造商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质疑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将予以废标。
(2)投标人(包括被代理制造商)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
2.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4招标文件商务及合同部分规定的其它构成废标的条款。
2.8 技术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工业氨水国家标准 HG1-88-81》、《液体无水氨 GB536-88》。
2.9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确认不参加此次招标,请在招标项目发售结束后书面来函放弃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招标原则上只接受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投标,如果是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产品参加投标时将均被否决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非法人的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液氨及工业氨水(每种产品提供至少10吨以上)的销售业绩,业绩表须附所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证明其业绩的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网上税务系统可验证发票)和用户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年度框架合同或代储代销合同,则须提供订货通知单或销售发票扫描件为有效证明文件)。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涉及危化品的,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满足无水液氨按GB536-1988 表1合格品及工业氨水按HG1-88-81(工业用)表1浓度≥25%中各参数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集中采购结果,则相应按集中采购结果调整或终止。
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内所供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无水液氨按GB536-1988 表1合格品及工业氨水按HG1-88-81(工业用)表1浓度≥25%中各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
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投标人需承诺同意中国石油四川石化合同模板的要求。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如果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请主动告知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0日17:00 至2021年1月26日09:00报名。
4.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个项目300元人民币,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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