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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园林景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园林景观二期工 正文内容
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园林景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122_104580473
招标人:湖北中城乡香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园林景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进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湖北中城乡香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园林景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园林景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C36(A、B地块)、11C36地块(C地块)。
2.3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园林景观面积约16.5万平方米。
2.4招标类型:公开招标(EPC)。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设计内容:ABC地块(334亩,不含景观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及AB地块海绵城市设计。
2.6.2施工内容:ABC地块(334亩,不含景观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硬质铺装、景墙、水景、花(水)钵、LOGO标识字体、雕塑小品、精神堡垒等硬景;②软景苗木采购、运输、种植、保活养护、土壤改良及整理、土方堆坡造型;③景观给排水、电气照明等。
2.7工期:900日历天。
2.8设计周期:2021年6月30日完成C地块施工图,2021年12月30日完成B地块一期施工图,2021年3月1日完成B地块二期(科创基地)施工图,2021年12月30日完成A地块施工图,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9工程质量目标:合格,验收一次通过率达到。
2.10安全文明目标:合格。
2.11文明施工目标:合格。
3.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担任)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一名: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1.2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
4.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4.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担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4.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4.3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4.3.1须提供的有效证件如下: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二代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5)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提供近五年承担的园林绿化施工、设计业绩或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合同);
(7)投标人均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及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5.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3.1条中所有的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进行审核,审核资料清晰可见,需一次性提供,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3法定代表人自己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5.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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