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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运营服务(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运营 正文内容

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运营服务(二次)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玉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已由云南省发改委(云发改基础〔2017〕1567号)批准建设,为提升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运营服务能力及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驾乘人员,云南玉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合同包的划分、招标内容及运营期限
2.1 项目概况
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云南省道网规划(2014年~2030年》中广昆高速联络线(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云南省滇中城市圈大外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东连广州至昆明高速公路(G80)和昆明至磨憨高速公路(G8511)、北连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G56),进一步向北通过省高网延伸可连接北京至昆明高速(G5);同时也是连接玉溪、楚雄最便捷的公路通道,是昆磨高速(G8511)和杭瑞高速(G56)间的重要联络线。项目路线全长190.597km,易门至楚雄段122.035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服务区4对、停车区2对、养护工区3处,分管中心1处,隧道救援站3处,匝道收费站12处。
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共设有服务区4对、停车区2对,总占有地面积为705.9亩,总建筑面积37399平方米。主要设计功能:为过往驾乘人员提供加油、超市、餐饮小吃、汽修等服务。油品区由运营单位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发包人仅向运营单位提供场地,非油品区的综合楼及其他设施由发包人投资建设达到交工条件后交付运营单位运营。
2.2合同包的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 中心桩号 服务区(停车区)名称 占地规模(亩)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A K12+550 洛箐停车区 45 1258
K90+000 黄草岭服务区 126 6353.5 
K173+000 东华服务区 244 14594.1
包括2对服务区, 1对停车区,共6个加油站
B K48+400 甸尾服务区 114.9 6130.6
K111+400 石膏箐服务区 126 6353.5 
K153+560 子午停车区 50 2709.3
包括2对服务区, 1对停车区,共6个加油站
2.3 招标范围
2.3.1服务区和停车区的加油区,发包人向运营单位提供加油区场地,由运营单位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内容包括:加油站站房、储油罐、工艺管线、罩棚建设及装修,加油区场地铺装以及办理加油站相关建设和运营有关的证照手续等。运营期间运营单位按照“基本租赁费+成品油销售提成+价格调整”的方式向发包人缴纳费用;
2.3.2服务区的非加油区,包括非加油区综合楼运营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和非加油区的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期间整个服务区安全保卫、保洁、绿化、设备日常的维护维修以及办理经营的相关证照手续)。运营期间按照“基本租赁费+价格调整” 的方式向发包人缴纳费用;
2.3.3停车区的非加油区,包括运营管理期间整个服务区安全保卫、保洁、绿化、设备日常的维护维修,运营期间无需向发包人缴纳费用;
2.3.4服务区和停车区运营包括油品、非油品衍生产品的经营,但不包括广告经营、充电桩经营。承包人不得随意在服务区和停车区内增加经营设施;
2.3.5发包人在服务区和停车区内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发电设施所产电能,承包人须优先使用,电价参照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执行;
2.3.6运营单位对服务区和停车区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投诉纠纷等进行日常管理,并配合发包人协调处理与服务区运营相关的其他事宜;
2.3.7运营单位需自行办理加油站商务立项等相关经营手续。
3. 运营期限
按实际项目开通运营之日起算30年。运营合同首签10年,期满经发包人考核合格优先选择原合作单位续签,考核不达标的发包人有权终止运营合同。服务区运营最长不超过30年(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
4.投标人资格很低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1.2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1.3具有成品油经营、管理、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4.2财务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可按照总公司注册资本计算。
4.3类似业绩
4.3.1 至少有3座二级及以上标准加油站运营、管理经验,且近三年(2018年~2020年)成品油销量在10万吨及以上;
4.3.2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成品油零售、非油品零售业务经验。
4.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投 2 个合同包,但最多只能中 1 个合同包。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名。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相关批准证书和经营许可证书、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彩色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600.00元)整,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整,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登记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固定,且在本项目招标期间(自购买招标文件始至签订合同完止)不允许更换,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考察现场情况,招标人将尽可能的为投标人提供方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5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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