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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肺炎车间真空冷冻干燥机采购及安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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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肺炎 正文内容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肺炎车间真空冷冻干燥机采购及安装招标
1、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已由长高发改字〔2020〕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肺炎车间真空冷冻干燥机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肺炎车间真空冷冻干燥机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TC20950AL
 
2.3设备名称:真空冷冻干燥机
 
2.4采购数量:真空冷冻干燥机Lyo-2.0, 2台;真空冷冻干燥机 Lyo-4.0, 1台;真空冷冻干燥机 Lyo-5.0, 1台。
 
2.5技术要求:肺炎生产车间冻干间需采购真空冷冻干燥机Lyo-2.0, 2台;真空冷冻干燥机 Lyo-4.0, 1台;真空冷冻干燥机 Lyo-5.0, 1台。配置有自动进出料系统和物料进出箱的oRABS隔离装置。真空冷冻干燥机Lyo-2.0总有效面积不小于2m2,板层总有效面积大于2m2,冷凝器捕水能力不小于40Kg ;真空冷冻干燥机 Lyo-4.0总有效面积不小于4m2,板层总有效面积大于4m2,冷凝器捕水能力不小于80Kg ;真空冷冻干燥机 Lyo-5.0总有效面积不小于5m2,板层总有效面积大于5m2,冷凝器捕水能力不小于100Kg 。一套完整的冻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干燥箱、板层组件、冷凝器、制冷系统、真空系统、循环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CIP/SIP系统、复压系统、自动进出料站位、oRABS以及电气控制系统。工艺流程:料盘自动转运到分装工位→中间料液产品自动分装至托盘进入冻干机oRABS(进料)→真空冷冻干燥(全程监控)→冻干结束→复压→自动出料分装oRABS(收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
 
2.7交货期:设备应自供应商收到首付款后10个月内到达用户现场。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设备制造商业绩。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成立以后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至今)应有不低于此配置或型号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设备制造商业绩。
 
3.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及参加社会保险(须含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完善的设备图纸及自控说明(涉及管路设备/系统提供PID图)、安装条件和注意事项。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设备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验证服务和服务能力,提供组织框架图和人员简历资料以及符合FDA和中国新版GMP的验证文件介绍。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设备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7投标人能够达到的更高标准和功能的高质量设备及其相关服务。投标人的设备应满足中国有关设计、制造、安全、环保等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确保投标设备符合设计、生产、安装、测试和供应的很低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设备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子公司或代理商进行投标,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一个品牌仅接受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信誉要求证明”扫描件的资料发到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出不退。
 
投标单位须以公司账户电汇方式交纳标书款。
注:各投标单位在电汇标书款时需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3月2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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