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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始兴县“诗画田园·十里彩杉”--城南周前至沈所花山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沈所片区)(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韶关市始兴县“诗画田园·十里彩杉”- 正文内容
韶关市始兴县“诗画田园·十里彩杉”--城南周前至沈所花山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沈所片区)(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127_15166496561530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韶关市始兴县“诗画田园·十里彩杉”--城南周前至沈所花山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沈所片区)(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1.2项目业主:始兴县沈所镇人民政府
1.3项目批准部门: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始发改审【2020】62号
1.5项目代码:2012-440222-04-01-322380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财政资金
1.7招标人:始兴县沈所镇人民政府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道X344沈所段(沈南村、群丰村、兴仁村、黄所村和花山村)。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对县道X344沈所段(沈南村、群丰村、兴仁村、黄所村和花山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内容包括(1)沈所绿道:4公里长2米宽
(2)沿线两侧排水沟打造:约4公里两侧宽各1-2米(3)沿线三类建筑外立面。(4)三线整治:对沿线三线进行规整(5)沿线村庄基础设施提升:亮化绿化、巷道硬化、人行道、停车场(6)沿线美丽庭院打造。(7)沈所塔观景平台:沈所观景平台及三栋屋围楼周边基础设施
(8)群丰田园:田园栈道、周边建筑物外立面提升、休息小品、观景平台(9)黄所下钟屋生态停车场(10)黄所集市:在原集市的基础上进行清理修缮(11)花山美丽乡村建设(卢屋):道路修复、村内基础设施完善、休闲游园打造、建筑外立面改造等。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6012.35万元,其中一期投资为250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设计部分: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等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不单独计收预算编制费用及施工配合)。
(2)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整个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
2.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工期:共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含勘察)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3.2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企业资质必须具备以下的a或b或c或d资质:
a.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c.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d.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设计企业若不具备相应的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资质可由设计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中 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中级以上(含 中 级)技术职称。
3.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 人。
3.3.5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7.禁止投标条款:
3.7.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8.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4.2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45万元的投标保证。
5.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
发布时间 2021 年1月 27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2月 2日 24 时 00 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1 年 2月 2 日 24 时 00 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1 年 2月 6 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1 年 2月 6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1 年2月9日 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 年 2月 2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1 年 2月 2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1 年 2月 22 日 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23 日 7 时 30 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1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 韶关市
9 开标时间 2021 年 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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