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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智能陪护管理系统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智能陪护管理系统采 正文内容

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智能陪护管理系统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PYGP-2021-A-0030 
开标时间:2021-02-19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智能陪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1-A-0030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智能陪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 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 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 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00 100 其他安全设备 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智能陪护管理系统采购,包括智能陪护通行管理系统1套、室内单向通道闸机5通道、室内双向通道闸机2

通道、通行抓拍摄像机4台、病房出入口门禁系统15套、电梯刷卡控制系统3套及相关附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相关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并安装完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货到现场并安装完成; 调试、培训、试运行:自安装完成之日起30天内完成调试、培训,试运行通过并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

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斧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斧章。 3. 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

资金(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斧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 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

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

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

供加斧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加斧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

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到 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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