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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某部报废车辆处理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沈阳招标

关 键 词:辽宁

辽宁某部报废车辆处理公开招标 正文内容

辽宁某部报废车辆处理公开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01_163980312189030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ZB-20200129
项目名称:辽宁某部报废车辆处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二)纳入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之内的辽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三)持有辽宁省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五)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八)符合国家、军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C.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D.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E.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F.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G.《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H.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某部报废车辆处理
项目编号:ZKGS-ZB-20200129
项目概况:拟入围两家投标单位
报废车辆共473辆,其中:越野车:21辆;轿车:283辆;运输车:57辆;旅行车:55辆;救护车:18辆;运油车:3辆;8吨吊车:1辆;大客车:35辆;最低投标限价为:1705 元/吨。具体型号详见报价明细表。
回收企业接受的报废车辆装备,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具有军车特征的车体外壳应当作彻底毁型、国家要求对“五大总成”毁型的车辆,破坏其使用性能;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外壳分别焊割直径不少于5cm的窟窿。大梁焊割长度不小于25cm、高度不小于15cm的缺口。
拆解毁型后的报废车辆装备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或者按照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报废车辆回收处理的拆解毁型作业,应当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作业场组织实施。组织回收处理退役报废车辆装备,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消防、警戒措施,防止出现火灾、爆炸和失泄密等事故。
回收处理报废车辆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对车辆毁型前后的整体正面、45度角拍照并装订成册,车辆转场、运输、销毁拆解整个过程由乙方全程拍录清晰视频资料,整理封存后移交甲方留档保存。
报废车辆装备不得再上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出售或使用,严禁用零部件拼接整装再利用。
(六)消除车辆装备上的涉密信息,涉密标识和涉密标志。
(七)报废车辆处理的相关资料要留存10年以上。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二)纳入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之内的辽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三)持有辽宁省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五)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符合国家、军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报名时间:2021年 2 月 1日至 2021 年3 月3 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3、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A.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C.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D.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F.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G.《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H.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17日13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沈阳市,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3月17日13时30分在沈阳市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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