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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化工路(6#路以北)道路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
南堡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片区基础设施 正文内容
南堡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化工路(6#路以北)道路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堡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化工路(6#路以北)道路管网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堡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开审批投资审字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道路约1063米(道路桩号1062.479以北)、车行道宽15m,雨水管径为d800~d1500,交通、照明。2.1.2建设地点:南堡开发区化工路2.1.3质量标准:设计(含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4工期:300天(其中设计(含勘察)周期30天,施工工期27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合同中商定)2.1.5各潜在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技术服务费900.00元/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③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市政工程业绩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未被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人)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市政工程业绩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②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以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1.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③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④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2 09:00:00至2021-02-0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24 14: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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