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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项目烟风道补偿器招标
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项目 正文内容
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项目烟风道补偿器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131_11170561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35/16-SB-1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余坪乡范固村
一、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第5批辅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5/16-SB-1001 低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低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500
CHDTDZ035/16-SB-1002 火检及冷却风系统 火检及冷却风系统 200
CHDTDZ035/16-SB-1003 组合式空调机组 组合式空调机组及自动控制系统、(电子设备间、集控室、继电器室组合空调) 200
CHDTDZ035/16-SB-1004 外围厂房中压开关柜 公用段、输煤段、补给水泵房中压开关柜 500
CHDTDZ035/16-SB-1005 中压变频器 凝结水泵和江边补给水泵中压变频器 500
CHDTDZ035/16-SB-1006 烟风道补偿器 烟风道补偿器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低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投标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若出现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将全部否决前述主体投标)。
10.投标人近6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配套的低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功率1800KW及以上)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火检及冷却风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投标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若出现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将全部否决前述主体投标)。
10.投标人近6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配套的火检及冷却风系统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组合式空调机组】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投标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若出现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将全部否决前述主体投标)。
10.投标人近6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配套的组合式空调机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外围厂房中压开关柜】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投标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若出现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将全部否决前述主体投标)。
10.投标人近6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配套的10kv及以上等级开关柜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中压变频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投标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若出现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将全部否决前述主体投标)。
10.投标人近6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配套的中压变频器(单台容量不小于3500kVA)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烟风道补偿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投标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若出现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将全部否决前述主体投标)。
10.投标人近6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煤电机组配套的膨胀节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各投标单位请格外注意以下重要事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其中代理商提供的业绩是本次代理设备的业绩。
2、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3、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1-31 14:00到2021-02-10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1-31 14:00到2021-02-10 16: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2-26 09:00。
六、 开标时间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2021-02-26 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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