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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浮梁县供电分公司集体企业2021年电力物资框架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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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浮梁县供电分公 正文内容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浮梁县供电分公司集体企业2021年电力物资框架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浮梁县供电分公司集体企业。资金来源为项目自有资金,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浮梁县供电分公司集体企业委托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包)编号、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详见附件1。

序号
标包号
设备/材料描述
计量单位
框架协议签约家数
框架期限

1
JXFL2021-WZKJ-001
电缆附件

3
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
JXFL2021-WZKJ-002
隔离开关、避雷器、熔断器

3
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
JXFL2021-WZKJ-003
铁附件

2
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
JXFL2021-WZKJ-004
计量装置

3
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5
JXFL2021-WZKJ-005
零星及金具材料
/
3
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注: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所有物资必须满足国标要求,满足电力线路、设备运行条件。
3.货物估值及标的物价格清单、质保期限
(1)货物范围
本次采购货物范围包括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浮梁县供电分公司集体企业承接的项目物资需求,实际总金额按具体项目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订单)据实累计核算。
(2)报价要求
本批次物资以无量、单价形式进行采购;本次报价应包括货物质量抽检产生的费用,抽检比例占供货范围1%。
(3)供应期限
本框架协议约定需方供应期限: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质保期限:自需方订单设备正式投运之日起,不短于正常运行三年。(供方承诺的质保期,若长于上述时间,则按承诺时间执行)。
4.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在国网公司或省公司近三年内不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应答人应答时必须填写“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详见附件5),随开标一览表一同递交。如未填写该承诺函,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影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影印件或开标前近一年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影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2018年版配(农)网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7)设计制造过与应答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8)应答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技术规范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9)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10)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附单位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13)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应答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应答。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8)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9)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2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22)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产品。采购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3若应答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应满足以上要求。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31日每天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报名。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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