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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重招)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会员招标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 正文内容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重招)招标公告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L-2020-12-18-CZ-FD-LWFBZB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包号 包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估算金额 最高限价(折扣比例) 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
01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1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能够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规范等允许的劳务分包内容。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460万元 85% 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2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2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470万 85% 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3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3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450万 85% 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4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4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450万 85% 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5 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2021年度施工劳务分包框架5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460万 85% 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6)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投标人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见附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包01-包05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包,最多可中1包。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1日至2021年02月06日,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4日上午10: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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