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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区块工业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南平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区块工业管廊及 正文内容

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区块工业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区块工业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区块工业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审批〔2021〕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9989.1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供水工程包括吸水头部、供水泵房及原水输水管线及其配套供电。供水工程为园区净水厂供水。②园区公用管廊工程包括一区块工业管廊、污水管道以及电气、电信桥架、工艺管道、蒸汽管道、天然气管道、中水管道按预留位置设计。其中主线管廊规划宽度为6m,管廊层数2层,支线管廊规划宽度为4m,管廊层数2m,园区一区块管廊建设实施2.22km。管廊沿金山一路、金山三路、经一路、纬一路布置,沿途经过近期园区建设的所有用户,待中期建设开始时,近期管廊向东与金山五路东侧的园区主管廊汇集,贯穿整个金山化工园区。③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位于顺昌县大干镇,近期道路工程范围分为“三横两纵”。“三横”即纬一路、纬二路、金山一路及金山三路,“两纵”即经一路、金山二路。纬一路起点接经一路,终点至金山五路,全长约675m,道路红线宽度24m。纬二路起点接经一路,终点至金山二路,全长约318m,道路红线宽度16m。金山一路起点接经一路,终点接现在已建成入园道路,全长约310m,道路红线宽度16m。金山三路起点接现状已建成入园道路,终点至金山五路,全长约650m,道路红线宽度24m。经一路起点接纬一路,终点至金山一路,全长约696m,道路红线宽度16m。金山二路北侧接纬一路,全长约475m,道路红线宽度16m。④园区地下管网工程,主要包括园区近期区块的下列给排水管线:生产水原水管线、生活水原水管线、生产水管线、生活水管线、雨水管线,各个管线总长度约3km。具体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估算29989.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651.86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24100.18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551.68万元)、暂列金1970.04万元。招标人有权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和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期设计、建设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要求,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招标人作任何补偿。;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区块工业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区块工业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红线范围内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等工作,须应用BIM技术进行园区公用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⑤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发包人要求、现行概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等编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0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道路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4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市政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市政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市政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 0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2月9日 08:30:3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23日 08:30:00,递交;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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