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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 正文内容

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招标

天津   2021-02-0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招标
(招标编号:ZTWMJZZB-2021-008)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供策划方案》有关规定,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地铁4号线项目)工程进度及项目总承包部下达的物资需求计划,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总承包部作为招标人,由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招标组织单位,对人防防护设备进行集中采购,项目涉及的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PPP运作方式,项目正线全长约22公里,共设车站17座,设小街停车场和1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接入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华苑综合控制中心)。工期计划2020年1月开始至2024年12月,施工工期为5年。
2.2 招标范围: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工程范围:小街站小里程端牵出线防护密闭隔断门处--河北大街站大里程设计终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范围的区间及17座车站的出入口、风道、疏散口处人防设备及其附件的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包括人防门、封堵板、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滤毒罐、滤毒风机和配套设施,及配套附件的采购和相关服务),管孔封堵等。责任范围包括:人防防护设备的制造、装配、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交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维护、交接验收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人员培训、门框墙及临空墙上的管孔封堵等,人防门信号箱、人防门控制箱及人防门至控制箱的相关电缆等人防门电气设备均包含在整樘人防门内。本次采购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2.3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总承包部委托组织招标采购,待招标结果确定,中标人与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签订、结算等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 质要求
3.1.1生产厂家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各成员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生产厂家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生产厂家成员需为天津市注册企业。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必须有一家是生产厂家且需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联合体投标人中生产厂家成员的相关要求;联合体成员是设计单位的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 质或具有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甲级资 质》。
(3)已单独参加投标的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与联合体投标,同一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加2个及以上联合体投标。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方,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具体分工,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被联合体成员方授 权,代表联合体和联合体任何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投标书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该协议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5)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采购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投标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认可,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对投标联合体协议及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的合同,应由招标组织单位与联合体各方公司共同签署;投标文件和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票,合同供货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出具。
3.2 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生产厂家成员应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产品范围包括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生产厂家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生产厂家成员需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联合体投标人中设计单位成员需提供其设计能力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斧章。
3.3 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生产厂家成员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生产厂家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各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时间不足则提供成立以来的会计报告。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生产厂家成员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 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5 供货业绩要求
(1)生产厂家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及以上国内地铁项目人防防护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如全部由生产厂家组成,其成员至少有一家具有一项及以上国内地铁项目人防防护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联合体投标人如由设计单位和生产厂家组成,设计单位具有一项及以上国内地铁项目人防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生产厂家业绩不作要求。
(3)投标人应出示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没有处于天津市投标禁入期、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禁入名录内;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以上条件。
3.7 其他
(1)被列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禁止参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系统内新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不能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从成立日期至开标截止之日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并不限于检测报告、供货业绩等资料,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证明材料数目的要求。
(4)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自中标后在设计联络、技术联络、生产、供应、安装、验收等方面提供的服务并进行详细说明。投标人需对质保期满后,运营单位如何对设备进行维护进行描述,对投标人所能提供的优惠进行描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3日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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