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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教职工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2-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宁招标

关 键 词:广西

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教职工宿舍区危旧 正文内容

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教职工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000.0万元
受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拟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教职工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下:
项目名称: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教职工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项目编号:ZB2004ZB01B092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占地总面积6577.96平方米(9.87亩),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列入改造范围的是5#-10#楼共6栋,合计拆除危旧房屋(含危旧房改住房、未出售公有住房、商铺、杂物房和其他房屋)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计划在原址拆除原有建筑后,新建2栋5单元27层的住宅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教职工住房约436套,共计约4.4万平方米,其中还建房158套,还建面积约2.07万平方米,非还建房约278套,非还建面积约2.33万平方米。地下室三层1.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以评审通过为准)
项目代建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为止,其中要求房屋拆除后3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
项目改造方式:按照桂政发(2009)16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二条: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项目资金筹措:
1、项目改造总投资成本约300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及补偿费用约800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16200万元,其他费用约5800万元。
2、项目前期建设所需费用(土地出让金、勘察设计费、报建费用、拆迁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助费、项目建设保证金、税费等项目前期费用)及项目未收取非还建部分的款项前所需等一切费用,必要时需由代建单位预先垫支。购房职工根据各自选购住房面积,预付部分款项,按进度收取,工程结算时按实际确定价格结算。
招标范围:
招标人拟按照《广西壮族自 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桂政发【2009】16号、桂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要求代建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代办理项目的相关手续,垫资项目开发建设部分资金,完成项目的回建,办好每个住户《不动产权证》。从开展办理立项申请手续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房屋(含车位)给每个业主、竣工决算、《不动产权证》等各种证件办理、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选派项目管理人员,制定项目代建管理计划和组织大纲,报建设单位同意。编制工程进度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处理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项目各项实施制度及流程规范报建设单位审定,负责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和各参建单位的协调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等工作,负责改造项目的信息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负责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项目申请、立项和报建等手续,如办理项目申报、立项申请、项目审批、原有建筑拆除、项目规划报建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政工程接用、临时水电等与改造项目相关的全套手续,达到按期拆迁、按期开工的条件。负责完成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涉及的公有房屋改造的所有手续;负责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项目申请、立项和报建等手续;协助办理能够减免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批准和减免手续。
3、协助做好住户各项工作,包括入户收集资料;协助做好设计方案修改工作;做好原住户改造动迁的思想工作;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危旧房改住房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拟订改造补偿安置协议、临时安置办法、分(选)房办法并提交建设单位审议,与住户谈判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等工作;负责住户交房入住,以及其他需要协调住户的工作。
4、项目运行过程中必要时需垫付5000万元及以上用于项目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原有建筑拆除费用、设计费、勘察费、拆迁安置费、土地出让金、建设保证金、报建费、税金等)。
5、协助做好设计方案修改工作,制定项目相关各类服务方案;负责审核优化设计图纸,审核施工中出现的各类增项报建设单位审定;负责制定项目相关各类服务、附属工程、设备(如施工审图、工程检测、配电、电梯、智能安防等工程、设备)的方案及预算报建设单位审定。
6、完成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的相关手续;督促施工方完成质保期内的工程维护保修工作。
7、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工作。
8、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按工程项目要求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完整整理汇编并移交,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建设单位移交资产。
9、配合建设单位统计收缴非还建住房款、车位款等工作;负责办理改造项目新建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
10、按《广西壮族自 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桂政发【2009】16号、桂政办发【2019】22号)文件、政府有关规定,代建服务单位做好与本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含符合要求的暂定级)或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所代建项目无不良信誉、重大负面影响。
4、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①派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项目组负责动迁人员需具有危旧房改造相关经验;
②派驻专职资料员、专职人员;(人员从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为止)
③需有专职造价审核人员及财务人员;
④有专职技术人员,适时把控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关于本项目的每个环节。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退。
3、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如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1)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4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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