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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工程——1#~4#调节池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
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工程— 正文内容
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工程——1#~4#调节池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204_10010010010020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审批发[2020]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北滨长江,西至油库路,东至北山路,南邻金港大道
3.2 工程规模:造价约1960万元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1960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7月28日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XQ202101142001001 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工程——1#~4#调节池土建及安装工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土建、工艺管线、电气、雨污水等工程 15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 其他必要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0年11月和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无;
4.3 其他要求: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
4.3.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3.4差额履约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5.评标入围
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6.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4日00:00至2021年02月08日24:00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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